惊悉资深法学家、婚姻家庭法学教学研究的先行者、中国婚姻家庭法学学科的奠基人之一、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的创始人之一、著名法学社会活动家、著名法学教育家巫昌祯教授不幸辞世,享年91岁。
唁 电
巫昌祯教授治丧小组:
惊悉巫昌祯教授逝世,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谨表沉痛哀悼,并向敬爱的巫老师家人致以诚挚的慰问。巫昌祯教授是我国著名的资深法学家,是婚姻家庭法学教学研究的先行者,是中国婚姻家庭法学学科的奠基人之一,是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的创始人之一,是著名法学社会活动家、著名法学教育家。作为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多年的会长、名誉会长,为中国婚姻家庭法学学科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为中国婚姻家庭立法留下了宝贵的财富。巫昌祯教授在婚姻家庭法学及妇女法学研究领域形成了有重要影响的理论成果。作为我国知名的法学家,巫老师以她的智慧、学识和影响力为促进我国婚姻家庭法学发展和法治建设作出了杰出贡献。巫昌祯教授教书育人、淡泊名利、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在同行和晚辈中享有崇高威望,她是我们永远的巫老师。斯人仙逝。我们将学习巫昌祯教授的崇高品德、高贵品质和关注民生、求真务实的精神,为推动中国婚姻家庭法学的发展和法治进步作出新的贡献!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
2020年3月25日
巫昌祯,女,汉族,1929年11月17日生,江苏句容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特约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研究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第七、八、九届全国政协委员。1954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1955年曾参与《民法》起草。1979年、1997年两次参与《婚姻法》修改。1989年参与《妇女权益保障法》起草,任起草小组副组长。2002年参与《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任《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草案专家组组长。曾被评为北京市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市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北京市先进工作者、全国先进工作者、市、全国“三八”红旗手等,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CCTV2015年度法治人物
2015年12月4日,第二个宪法日,第十五个法制宣传日,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婚姻法泰斗巫昌祯,因在反家暴立法领域中做出的巨大贡献,当选央视年度法治人物。【主要事迹】
1929年出生的巫昌祯,1954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作为新中国培养出的第一代法律人,她一生中亲历了多部法律的起草修改工作。
1979年、1997年两次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改。
1989年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起草,任起草小组副组长。
2002年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草案专家组组长。她和专家们提议在婚姻法中对家庭暴力予以规制,“最后争取将‘禁止家庭暴力’写入总则”。这被认为是反对家庭暴力立法的重大突破,是里程碑式的事件。
2005年,妇女权益保护法修改,巫昌祯再次参与立法。修改后明确了“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并规定了多机构合作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干预模式。
2015年7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草案)》,并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在五十多年的法律生涯中,巫昌祯始终关注着妇女权益的保护,执著于她所钟爱的婚姻家庭法的研究和实践事业。
【颁奖词】
丈夫的拳头,妻子的眼泪,一件件家暴案例让你心急如焚,一个个孤苦无告让你奔走呼号。关注女性命运,保护弱者权益,八十六年风雨人生,六十年初心未改。你用爱的力量彰显了法律的尊严!
90岁的巫昌祯,是新中国第一届法律系大学毕业生,一生中亲历了多部法律的起草修改工作。她孜孜不倦进行婚姻法等领域的学术研究,目睹了家庭暴力的危害,她积极奔走,努力呼吁,让更多的人转变观念,向家庭暴力说不。为推动反家暴立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2014年“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当天,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草案)》,同时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15年8月24日,这部草案被提交全国人大审议。自1995年“家庭暴力”的概念引入中国后,反家暴立法已走过二十年。与其他多年致力于此的学者、民间人士一样,耄耋之年的巫昌祯对这部等待了多年即将出台的法律充满期待。家家和睦,或许是巫昌祯最大的愿望,为此,她一边奔走呼吁,推动观念的更新与立法的进程,一边教书育人,培养大批优秀的法律人才。怀着法治的梦想,1948年夏天,刚刚18岁的巫昌祯考入当时闻名全国的法科大学朝阳大学学习法律。然而未满一年,北平和平解放,朝阳大学由华北人民政法司法部接管,成立了“朝阳学习队”,实际上相当于革命干部训练班的性质。巫昌祯就和她的同学们参加一些革命活动,上街搞宣传、演话剧、唱歌,宣传共产党,宣传新社会。这段学习经历令巫昌祯十分难忘:“茅盾、曹禺、郭沫若等大师级人物给我们开设专门的讲座,以及一些党内外老的法律系统的专家也给我们上课。”
1949年10月1日,由谢觉哉担任校长的“中国政法大学”在朝阳大学的基础上成立,巫昌祯随之进入这个短暂的"中国政法大学",在第三部也就是本科部学习。1950年,中国人民大学成立,“中国政法大学”并入人民大学,所有的学生也都进入人民大学法律系。1954年,巫昌祯以全优的成绩毕业,成为了中国人民大学第一批法律专业的本科毕业生,也是新中国的第一批法律专业本科生。毕业后,巫昌祯和丈夫庚以泰一起被分配到创立未久的北京政法学院任教。
到了北京政法学院以后,巫昌祯主要讲授民法。然而,在一波接一波的政治运动中,北京政法学院的教学活动也受到了很大的冲击。1958年,民法教研室和其他法学教研室都被取消,组成业务教研室。巫昌祯也无法继续教授民法,转而讲授毛泽东思想概论和古汉语。其后的20年,虽然没有被打成“右派”,在频繁的政治运动中,“学生不学习,老师不讲课,而是一起参加运动,或者挨整或者整别人”。70年代初,在一片砸烂公检法的喧嚣中,北京政法学院师生被整体下放到安徽劳动,巫昌祯和丈夫庚以泰也来到安徽干校劳动。一年后干校解散,庚以泰被分配在安徽省公安厅工作,巫昌祯则回到北京留守,照顾幼小的孩子们。因为不知道这样的日子何时是个头,巫昌祯只好提前退休了——当时,她只有40多岁。1978年,北京政法学院复办,巫昌祯再次回到学校,重登讲台,回归她所热爱的教师岗位。从此在讲台上一待又是几十年。
在五十多年的执教生涯中,巫昌祯教授有好几次重新选择职业的机会。1955年参加民法典起草的时候,巫昌祯整理材料既快又好,全国人大很想让她留在机关工作;八十年代第一次修改完婚姻法后,全国妇联也有意把巫昌祯留住,请她出任中华妇女干校(中华女子学院前身)的领导工作。这些邀请都被巫昌祯委婉地回绝,她始终没有离开讲台,宁愿做一名教师,教书育人。巫昌祯的课堂讲授非常生动,注意理论联系实际,用大量生动的例子深入浅出地讲解枯燥的理论知识,受到了同学们的欢迎。“在实践中,我掌握了大量丰富的实际材料。从那时起,我就养成了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在以后几十年的教学工作中,始终坚持和发扬了这种作风,从而形成我讲课的风格。”
在复办后的80年代初,巫昌祯和学生的关系十分密切,非常关心同学们的学习和生活。那时候每个班都有一个固定的教室,晚上上自习的时候,巫昌祯经常来到教室里,给同学们辅导学习。同学们遇到一些生活上的烦恼,情感上的困扰,也都会来找和蔼可亲的巫老师倾诉。没有事的时候,学生们也会经常登门拜访,和巫老师聊聊家常。